依维莫司

依维莫司是由瑞士诺华公司最先研制开发的一种mTOR抑制剂,2009年3月30日该药通过FDA 的快速审批,用于晚期肾癌患者的治疗;2010年4月被批准用于预防肾移植后器官排斥反应;2010年10月被批准用于伴有结节性硬化症(TS)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SEGA)患者;2011 年5 月被批准用于不能外科切除的进展性或转移性胰腺神经内分泌瘤;2012 年7 月被批准与依西美坦联用,用于治疗激素受体阳性、HER2 受体阴性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2013年2 月被批准用于预防肝移植后的器官排斥反应。诺华公司所生产的依维莫司用于移植方面时,其产品商品名在美国称为Zortress,在欧洲和其他国家称为Certican;用于肿瘤治疗时,其产品名称为飞尼妥(Afinitor)。飞尼妥在2013 年6 月通过CFDA批准,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细胞癌患者。2013 年6 月诺华公司在北京召开新药上市会,宣布飞尼妥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使用药品注意事项

适应症: 

1.晚期肾细胞癌(RCC):适用于用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后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治疗。

2.室管膜下巨细胞性星形细胞瘤:适用于有SEGA伴随结节性脑硬化(TS)需要治疗性干预但不是手术切除备选患者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给予,每天相同时间1次, 应与一杯水被整片吞服,不应被咀嚼或压碎。对不能吞片患者,在饮用前立即将依维莫司片在一杯水中(含约30 mL)轻轻搅拌完全分散。杯子应用相同体积水冲洗并完全吞服冲洗水确保给予整体剂量。

1)晚期肾细胞癌:推荐剂量是10 mg,每天1次。

2)晚期肾细胞癌:严重或不能耐受不良反应可能需要暂时剂量减低和/或中断治疗。如需剂量减低,建议剂量是5 mg每天。

3)肝受损:对有中度肝受损(Child-Pugh类别B)患者,减低剂量至5 mg每天。未曾在有严重肝受损(Child-Pugh类别C)患者中评价AFINITOR和在这个患者群中不应使用。

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有:感染性肺炎、口腔炎、代谢异常:高血糖或血脂异常,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其他非血液性毒性。

产品属性

商品属性
产品名称 Rolimus
通用名称 依维莫司
剂型 片剂
包装 10片
规格 5mg或10mg
商品品牌
品牌  Cipla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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